一、嵊州市人民医院医用灭菌包装材料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已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医院有关规定,于2024年3月19日在医院11号楼213室进行了院内谈判。
二、在医院监察部门监督下,经专家综合评定拟定:
以下标项作流标处理:
标项2、环氧乙烷等灭菌产品
标项5、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包装监测材料
三、监督部门
嵊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,电话:0575-83338277
四、公示时间:1天
嵊州市人民医院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