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嵊州市人民医院切片机、红外治疗仪、医用冰箱等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已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医院有关规定,于2020年8月11日在医院315室进行了院内谈判。
二、在医院监察部门监督下,经专家综合评定拟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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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内容 |
中标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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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切片机 |
浙江嘉事商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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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红外治疗仪 |
绍兴瑞仓贸易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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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医用冰箱 |
杭州健昉科技有限公司 |
三、监督部门及电话
嵊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,电话:0575-83338277
四、公示时间:1天
嵊州市人民医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