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通知

发布人:科教科 发布时间:2021-06-02 浏览量:4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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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,保证患者的尊严、安全和权益,根据世界医学会《赫尔辛基宣言》、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》以及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GCP)的要求,规范本院涉及人的临床试验工作,经院长书记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。 委员名单如下:  
主任委员:王春江 (副院长)
副主任委员:钱卫星 (副院长)、张匀 (副院长)  
委员:吴建平(院长)、张立平(党委书记)、王灵杰、黄杭斌(医务科长)、龚文苹(神经内科主任)、张小钗(护理部主任)、孙春萍(护理部副主任)、张小平(科教科长)、刘群(药剂科副主任)、魏力扬(总务科长)、夏明(设备科长)、俞建农(浙江三惟律师事务所)、王炜 (嵊州政协经济委)
秘书:黄新园 
联系方式:0575-83338577  
附件:嵊人医〔2019〕26号 关于成立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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