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嵊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
嵊机工委〔2018〕38号
关于开展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的通知
市直机关各党组织:
根据市创建“浙江省诗词之乡”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精心谋划建设浙东“唐诗之路”精华段的要求,深入推进我市创建“浙江省诗词之乡”工作,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:
一、提高认识,明确意义
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,是传承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:“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、道德规范,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,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。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“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”。我市开展“浙江省诗词之乡”创建工作,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拓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涵;有利于更好地挖掘嵊州人文底蕴,加快魅力嵊州建设,切实提高嵊州美誉度和影响力;有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家乡、建设家乡的自豪感,为高水平建设“三个嵊州”凝心聚力。
二、工作任务与具体要求
各机关部门要加强对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的组织领导,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,精心策划、周密部署、严密组织,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一定支持,确保活动真正取得成效。创建“浙江省诗词之乡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丰富多彩的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,起到示范表率作用。
1.成立诗词兴趣小组,培养人才队伍。要发现和培养本单位诗词、楹联和书法爱好者,支持、鼓励他们加入市级相关协会,大系统和条件成熟的机关部门要成立诗词创作兴趣小组、经典诗词朗诵兴趣小组等,定期开展学习、鉴赏、交流活动,提高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。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诗词、楹联、书法创作和鉴赏知识,带头创作诗词、楹联和练习书法。
2、组织诗词传播活动,增强机关活力。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先进典型、重大节日、行业纪念日等关键节点,结合机关党建“五星双优”创建、文明机关创建、清廉机关创建、平安创建、行业文化建设等,组织本单位诗词行家或邀请专家开展专题知识讲座、采风创作、征文比赛、颂读表演等活动,鼓励干部职工出版诗联集。
3.建设诗词展示平台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单位要充分结合清廉文化走廊建设,张挂诗联喷绘宣传牌,利用传统优秀诗词楹联作品(含书画形式)或自创诗词楹联作品开展清廉教育。鼓励在会议室、图书室、文化活动室、机关食堂及办公室,悬挂一定数量的纸质或木刻楹联、诗词书法作品(卷轴或牌匾式)。鼓励在机关大院门厅、大院、休息区、景观石等场地设施,因地制宜悬挂永久性诗联和雕制石刻诗联,建设诗墙、诗词角、诗词专栏。机关图书室或“党建图书角”应布置一定数量的诗词经典书籍供机关干部阅览。
各单位开展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的进展情况请在月度机关党建信息稿中报送机关党工委(电子邮箱为:sz83178586@163.com)。附件《“诗词进机关”开展情况汇总表》请各机关党组织于11月16日前报送机关党工委电子邮箱。
中共嵊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“诗词进机关”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
单位名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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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诗词兴趣小组:(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成立诗词兴趣小组,包括名称、人员构成、个人或集体的创作成果等情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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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诗词传播活动:(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开展的诗词专题知识讲座、采风创作、征文比赛、颂读表演等活动情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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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诗词展示平台:(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张挂诗联喷绘宣传牌、诗词书法作品,建设诗墙、诗词角、诗词专栏,提供诗词经典书籍等情况) |
备注:如内容较多,可以总结形式附页详写。